阳江高新区平冈镇沙头垄经济联合社拟在阳江高新区沙头垄东南侧海域,开展沙头垄旧蚶场养殖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权利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项目名称:沙头垄旧蚶场养殖场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阳江市高新区沙头垄东南侧海域。
申请用海权利人:阳江高新区平冈镇沙头垄经济联合社。
用海概况:本项目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申请用海面积为19.7806公顷,申请用海期限5年。
受理单位: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地址:阳江市平冈镇公路养护所一楼
邮编:529533
联系电话:0662-3830588
联系人:李佩玲
特此公示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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