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民生

高温津贴下月起连发5个月

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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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5月25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广东高温津贴将从6月起发放,持续到10月,每人每月300元,连发5个月。

  高温津贴是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岗位津贴。根据广东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符合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主要分为三类:一是露天岗位工作;二是室内工作但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从事上述工作的,同样需要发放;三是参照广东省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新业者(如外卖员、快递员等)。

  发放标准与方式上,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果劳动者当月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时间不足整月,需要按天数折算的,每人每天13.8元。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至10月按月发放,并在工资清单中明确列明“高温津贴”项目及数额。高温津贴及防暑降温费应当并入职工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科负责人提醒,因高温天气需要停止工作或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此外,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性质不同,不可等同看待。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福利,无强制发放要求;高温津贴属于法定工资组成部分,符合条件必须足额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满足发放高温津贴条件却拒不发放的,劳动者可向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通过致电12333、1234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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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日报民生 04高温津贴下月起连发5个月 吴晓霞2026-05-28 2 2026年05月2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