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位于阳西县上洋镇福湖村委会红坎头村湖塘沙地从事海产养殖。 2026年2月25日,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存在入海排污口未备案的情况下进行排污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对生态环境构成了不利影响。
我司对市环境局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没有异议,针对上述行为愿意认错认罚。之后,已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对上述行为进行了改正,现已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了入海排污口备案手续。
我司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在此就违法行为作出公开道歉,向社会表示诚挚的歉意。同时,郑重承诺:一、在从轻处罚后,将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的15日内自觉履行行政罚款缴纳义务;二、在今后的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三、自觉承担起企业应有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自身环境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阳江市万众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有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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