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生活
本文字数:185
致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贵局已以阳环西罚告〔2026〕12 号立案并拟作出行政处罚。我司深刻认识到此次环境违法源于自动监控管理不到位,已违反大气污染相关法规,对此,我司深感愧疚。目前我司已完成整改和自动监控异常上报机制,全面检修喷雾塔除尘及自动监测设备,确保稳定运行。我司诚恳接受监督,现向社会公开道歉,请求贵局依法减轻处罚。
承诺单位:广东高特瓷业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