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机动车车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对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因交通事故被暂扣的摩托车和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因交通违法被暂扣的摩托车作出处理。请在此期间被暂扣机动车辆的车主持行驶证、购车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前来我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相关手续。本通告发布后三个月内不按规定办理认领手续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我局公布一下三种查询方式:
一、致电0662-6635933查询;
二、登陆网站:http://www.yangdong.gov.cn/,点击居民办事栏——公安栏——公告公示栏查询;
三、前往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查询。
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
202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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