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区越洋供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2011年至2019年期间在未缴纳水资源费的情况下,持续进行城乡生活取用水共计13158.7776万立方米。现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征收水资源费通知书》(东水征【2026】1号),请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单位(地址:阳江市阳东区裕东一路36号5楼水政监察股办公室,电话:0662-6615872)领取该通知并接受处理,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阳江市阳东区水务局
2026年5月26日
第03版: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