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近段时间,部分市民的朋友圈和微信群被一则“4月1日起,广东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了”消息刷屏,这是真的吗?5月10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省内异地就医仍需先备案后结算,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虽可免备案直接结算,但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15%执行,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下降5%。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异地就医原则上“先备案,再结算”。其中,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起付线与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执行。非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因病情确需前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须由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再备案,报销比例与就医的医疗机构等级有关,且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10%执行,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5%执行。
而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住院起付线按照异地转诊人员标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15%执行,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5%执行。
政策为突发情况和疏忽留出了“补救”通道。异地就医出院自费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可补办备案。跨省就医备案可以选择“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省内异地就医则选择“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按照指引填写基本信息、选择备案类型和就医地,几分钟即可完成申请。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全国统一执行62个门诊慢特病病种”“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直接结算”“4月1日起医保政策大变,停用实体卡”等网络上流传的所谓“医保新规”,实际上是4月1日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核心内容是规范医保基金监管,对守护医保基金“钱袋子”提出更具体的要求,与“异地就医免备案”等并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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