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一季度全市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出炉

食品类投诉受理超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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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消费投诉举报总体情况

  阳江日报讯(记者/官文婷) 4月8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29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93件,同比下降8.52%。其中受理投诉33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63万元。

  从投诉类型来看,一季度商品类投诉2444件,同比下降11.77%,占投诉总量的七成以上,位居前三位的商品投诉类别依次为食品、家居用品、服装鞋帽,三类投诉合计1571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64.28%。服务类投诉870件,同比下降16.18%,投诉热点集中在食品安全、售后服务、质量问题等方面,三类问题合计1952件。

  据了解,一季度食品类投诉持续位居商品类投诉首位,共受理1105件,占商品类投诉的45.21%,主要涉及食品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进口食品无中文标识以及普通食品虚假宣称保健治疗功能、误导消费等问题。餐饮住宿服务则占据服务类投诉首位,共受理227件,占服务类投诉的26.09%,集中反映餐饮卫生不达标、菜品与宣传不符、住宿预订后到店无房、房间设施条件差等情况。

  举报处置方面,一季度全市共处理举报案件1977件,举报热点主要集中在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违法、广告违法三大领域,三类案件合计902件,占举报总量的45.62%。其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举报346件,占比17.5%,位居举报类别首位,主要涉及商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或者包装等行为。

  典型案例及消费提醒

  案例一

  酒店床单发霉被商家拒赔

  2月21日,市民在阳春市春湾镇某酒店预订2间客房,共计支付费用600元。入住后,市民发现其中一间客房床单发霉,随即要求商家退款并依法赔偿,但商家仅同意退还房费。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退还市民房费600元,并赔偿500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预订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时,务必仔细阅读订单中的退改规则、押金政策、不可取消条款等内容,充分评估行程不确定性,避免因行程变更造成经济损失。办理入住时,应仔细检查房间设施与卫生状况,若发现问题及时拍照、录像留存证据,并同步告知前台工作人员确认。如遭遇退房遭拒、无故克扣押金、条款不合理等消费纠纷,可先与酒店、预订平台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维权。

  案例二

  智能家教机“可退可换”成空话

  2月8日,市民在美食节活动现场向售卖家教机的商户支付2699元,购买一台AI智能家教机,商户现场承诺商品可退可换。后续市民联系商家办理退货退款时,却无法与商家取得联系。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活动主办方联系到涉事商户,并组织双方现场调解。经耐心调解,商家最终为市民全额退还货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购买电子产品等贵重商品时,尽量选择官方旗舰店、大型电商平台或信誉良好的实体店铺。支付货款时,务必索要并妥善保管发票、收据、聊天记录、商家承诺截图等消费凭证,切勿进行私下转账交易。若发现商家失联、停业或拒不履行售后义务,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案例三

  私购加油卡差点“钱货两空”

  近日,市民投诉反映,其于2025年11月14日通过支付宝向江城区某贸易商行转账1820元购买加油卡,商家收款后未按约定提供加油卡。市民申请退款后,商家虽同意退款却迟迟未履行退款义务。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涉事商行已为市民全额退还货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交易前应主动查验商家营业执照、经营资质等信息,不轻信陌生个人账号、非正规小程序及无备案网站。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私下转账交易,无论商家以“优惠价”“内部渠道”“规避平台手续费”等何种理由诱导,均不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方式进行私下转账。交易过程中,要完整留存聊天记录、订单截图、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等资料,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作为有效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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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江发布
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民生 03食品类投诉受理超千件 官文婷2026-04-10 2 2026年04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