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十二批群众举报件4件(来电0件,来信4件),列为重点件2件。涉及水1件、固废3件。其中,阳东区3件、阳春市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转有关县(市、区)和相关单位办理。